新国八条点评(本文转载文,本人对下述言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)

第一,要求地方政府控制年度价格控制目标。这和原来调控目标的表述有巨大的转变,范围从“部分城市”调整到所有地方政府,目标从“控制上涨过快”到“年度明确的价格目标”,明确将房价调控转为政府目标,问题在于,地方政府有什么资源、有什么能力来做到?责任和权力对等,是实现目标的基础前提。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的几大政策,金融政策、土地供应政策、区域发展政策、产业规划等都在中央负责,但房价的责任却落在地方政府,这有多大的实现可能?
第二,加强保障型住房,增加公租房供应,建制镇纳入保障房范围等,没有太多新意。保障房和商品房分属完全不同的体制。钱从哪里来?谁来建?谁来管?保障房必将占用商品房的土地资源,地方财政如何完成保障房任务和实现商品房房价控制目标,将是2011年地方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。
第三,高度赞成对短期持有商品房的投资者在转让的时候提高税收,个人觉得在这个环节还可以提高征收水平,这样做有利于抑制以获取差价为目的的纯投机行为,并间接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向市场出租;后一条关于土地增值税稽查的提法,明显带有警告的性质,而在实践中是比较难以操作的。
第四,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的土地供应方式的推广,将导致限价商品房的市场份额增大,名义房价虽然得到控制,但是实际房价依然会随供求关系变化;如同买卖春运火车票的道理是一样的,要买到票,需要找人;找不到人,有黑市价,就是市场价。
第五,“对已拥有二套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停止其购买本地商品房的资格”这一条,对资金流向影响很大。昨天晚上看完此条我就对家人讲,明天房地产股会下跌,但大盘很有可能上涨。主要的原因是在通胀条件下直接影响改善性需求和资本的流向,股市将迎来希望。
第六,提高第二套房的首付(到60%)和利率(1.1倍),主要意图是继续抑制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投资投机性的住房需求,本质上还是加高堤坝,堵住迅速上涨的需求的办法,是过去调控思路的延续和调控办法的强化,没有太多的新意。
总评:新政策是过去调控思路的延续,最狠的措施是更严厉和更大范围的限购,对未来楼市成交量与价格会有一定影响。但新政策明显缺乏创新,可实施性不强,如“价格问责约谈”、“两年不开发收回用地”等等,早就说了不止两年的时间了,说的人不累,听的人都累了。

转载:杨乐渝http://www.quanjinglian.com/uchome/space.php?uid=123&do=blog&id=57444